欢迎您来到网上中期!
注册 95162 中期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投资者教育>反洗钱专栏

[反洗钱宣传月]2019年人民银行宣传片

2019-11-27来源:网上中期

点击观看2019年反洗钱宣传片

一、关于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的监管规定有哪些?

2017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下了《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首次对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做出规定。该文件为落实风险为本工作方法,指导反洗钱义务机构进一步提高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有效性,并就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和执行标准。与此同时,针对非自然人客户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标准以及存量客户排查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2018年6月28日,人民银行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进一步对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原则、控制权判断标准、强化/简化措施、信息获取途径、存量客户排查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义务机构有效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提供了制度参考。

二、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背景

(一)落实“三反意见”的具体措施

2017年6月,人民银行牵头召开反洗钱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九次全体会议,对推进和落实《三反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推动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相关法律法规,补齐制度短板,其中重点之一就是要积极做好反洗钱领域一些长期性法律问题的研究,完善法人和法律安排透明度等相关制度,以防范违法犯罪分子利用复杂的股权、控制权等关系掩饰、隐瞒真实身份、资金性质或者交易目的、性质。

(二)执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标准的需要

根据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计划安排,中国将于2018年7月接受第四轮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互评估。在FATF发布的40项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建议中(同时也是互评估的技术性合规指标),客户身份识别是五项核心指标之一,其中就明确要求金融机构要采用从可靠途径获取的相关信息或数据来识别受益所有人, 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三、什么是受益所有人?

根据《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银发[2017]23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8]164号)的规定,对非自然人客户掌握实际控制权或者获取收益的自然人,即为受益所有人。

四、开展受益人身份识别工作的原则

(一)勤勉尽责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具备反洗钱有效履职所必需的合规能力、风险意识和职业操守I按照规定做好受益所有人身份的识别、核实以及相关信息、数据或者资料的收集、登记、保存等工作,完整保存能够证明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勤勉尽责的工作记录以及有关信息、数据或者资料。

(二)风险为本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落实风险为本方法,综合分析、合理判断非自然人客户及其业务存在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对不同风险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差别化的风险控制措施,对风险较高的非自然人客户采取更为严格的强化措施开展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

(三)实质重于形式义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将了解并确定最终控制非自然人客户及交易过程或者最终享有交易利益的自然人作为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工作的目标,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法,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股权、控制权结构以及财务决策、人事任免、经营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