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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范非法证券期货宣传月】辨识非法期货案例

2022-05-18来源:网上中期

以“商品现货交易”名义进行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场所屡禁不止,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警惕以电子商务平台名义从事非法期货交易的陷阱,请看以下案例:

【案情概述】某市公安部门接到张某某报案称,其在A电子商务平台先后投入240多万元,到该平台工作地点发现已人去楼空;张某某致电公司法人代表,对方称银行系统升级,暂时不能出金。公安部门接到报案后,通过远程勘验、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展开调查,发现A电子商务平台以“混级蒜”等作为交易品种,采用20%保证金的交易机制;交易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出买入或卖出指令,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由交易系统匹配成交并自动生成商品现货订单;交易商可以买入开仓、卖出开仓、卖出平仓、买入平仓、追加保证金等。经过监管部门认定,该行为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性质,依法认定A电子商务平台涉嫌“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其代理商涉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案例分析】A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品种“混级蒜”等,明确规定了最小交易单位、单个账户最大订货量、涨跌停板幅度等,采用20%的保证金交易机制,允许投资者对冲平仓,其交易对象为“标准化合约”;同时,采用了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等集中交易方式。A电子商务平台以集中交易方式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2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有关规定。

 

【风险警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依据《关于禁止以电子商务名义开展标准化合约交易活动的通知》(证监发〔201374号)等文件规定,除依法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批准设立从事期货交易的交易场所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得以集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交易。

如果有期货交易的需要,请到中国证监会网站(www.csrc.gov.cn)、中国期货业协会网站(www.cfachina.org)查询合法期货经营机构信息。

辨识非法期货,理性进行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