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网上中期!
注册 95162 中期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资管频道>资管产品

中期祥元1号资产管理计划

2018-07-26来源:网上中期

实盘绩效曲线

祥元1.png


实盘绩效数据说明

祥元1号.png



产品概况

             项目
                                      内容
           产品名称中期祥元1号资产管理计划
         产品类型
管理型

           投资目标

本资产管理计划以稳健的投资策略,投资于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追求稳健收益。
           投资策略本资产管理计划采用多品种,多周期,多策略组合的交易策略,包括趋势跟踪、套利及对冲策略。

        

            投资范围

本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品种;银行理财、银行存款。
        风险收益特征本计划以期货交易为主,有较高风险性。
        产品风险等级高风险
          产品管理人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模式
一对多资产管理计划
           封闭周期永续型

产品亮点    

     采用多品种,多周期,多策略组合的交易策略,包括趋势跟踪、套利及对冲策略。

公司介绍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12月28日在人民大会堂正式成立,目前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中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代码:000996)、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主营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成立二十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诚实守信、信誉为先的经营理念,在期货领域励精图治、精耕细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始终保持着中国期货行业的领先地位。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实行研发驱动产品的经营模式,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先后组建了中期研究院、中期产业中心、中期金融工程实验室、中期境外研究中心四大投研团队,各团队领军人物由行业知名、资深专家和具有海外经历的对冲基金专家担任,研究方向涉及宏观研究、大类资产轮动研究、期货品种全产业链深度研究、量化投资和程序化交易、全球投资及资产配置。投研人员近50人,云集大量具有海外工作和留学背景、名校毕业的高学历专业人才,研发骨干成员有多年海外从业经验,学历水平达到100%本科以上,近20%博士学历,80%硕士学历。资产管理团队具有全球视野和国际化先进投资理念,在目前国内衍生品领域拥有投研体系较为完善、分工精细、专业化程度高的资产管理团队。


风险提示函


   为了使委托人充分了解资产管理业务风险,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管理人”)在此向委托人充分揭示参与资产管理业务可能存在的风险,详细说明相关风险的含义、特征、可能引起的后果。

   

(一)资产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资产管理计划委托资产,但不保证委托资产本金不受损失,也不保证一定盈利及最低收益。

(二)资产管理合同如载有任何基准收益(率)、年化收益(率)、业绩比较基准等类似表述的,不代表资产委托人最终实际获取的收益(率),也不构成资产管理人对该等收益(率)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承诺或保证。资产管理人依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及委托人投资指令管理和运用委托资产所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委托资产及资产委托人承担。

(三)资产管理计划在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合规风险、通胀风险以及本资产管理计划特定投资对象及特定投资方式所产生的风险等。

尽管资产管理人已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资产,仍有出现高于过往最高损失的可能性。投资者应在充分了解上述风险并确认自身可以承担上述风险的前提下参与本资产管理计划。

(四)本资产管理计划的成立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资产管理合同等的规定,本资产管理计划可能存在不能满足成立条件从而无法成立的风险。

(五)本资产管理计划为永续型资产管理计划,根据实际投资运作情况,本资产管理计划有可能提前结束或延期结束,投资者可能因此面临再投资、委托资金不能按期退出等风险。

(六)委托资产存在不能及时变现的风险,在委托人提取或本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时因为快速变现而可能导致委托资产遭受损失。

(七)资产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及资产管理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履行义务,并为投资者提供标准化服务,不提供投资咨询等个性化服务。

(八)投资者需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详情请仔细阅读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计划的费用和税收”章节。

(九)资产管理人管理的投资产品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