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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投资者分类、产品或服务分级政策的公告


    为更好的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根据监管部门要求,现将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投资者分类政策、产品或服务分级政策公示如下:


    一、我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供的信息,将投资者划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


    二、专业投资者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最近一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一年末金融类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

    5、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类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及以上从事证券、期货、黄金、外汇等相关市场投资交易的经历,或者具有2年及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但公司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同意其转化: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三)符合上述第(一)条4、5款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可以书面告知分支机构选择成为普通投资者。


    三、普通投资者

    1、普通投资者根据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按照从低到高划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 、C3 、C4、C5五类。

    2、风险承受能力经评估为C1类的自然人投资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认定为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仅追求稳健收益或者表现出极低的风险容忍程度;中国证监会、协会或者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3、普通投资者填写我公司提供的《投资者适当性评估问卷》进行适当性评估,按分值分类如下:

    普通投资者类别

    风险承受能平评估得分

    C1

    20分以下

    C2

    20-39分

    C3

    40-59分

    C4

    60-79分

    C5

    80分及以上


    四、产品或者服务风险等级名录

    风险等级

    标的

    R1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部门风险等级名录R1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产品/服务风险损失可控在较小范围)

    R2

    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部门风险等级名录R2等级的产品及服务(产品/服务风险损失应不大于投资本金)

    R3

    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期货(除特定品种以外)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部门风险等级名录R3 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R4

    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期货、期权、特定品种、承担有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部门风险等级名录R4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R5

    包括但不限于承担无限风险敞口的场外衍生产品及相关服务、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及风险管理子公司等业务部门风险等级名录R5等级的产品及服务


    五、匹配标准

    1、C1类投资者(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可购买或接受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2、C2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R2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3、C3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R2、R3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4、C4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R2、R3、R4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5、C5类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R1、R2、R3、R4、R5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6、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的投资者只可购买或接受R1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7、专业投资者可购买或接受所有风险等级的产品或服务。


    六、我公司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对投资者的分类结果及标准不代表对产品或服务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投资者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关系报备提示及相关制度

    一、实际控制关系报备要求


    1、客户应当按照交易所相关管理办法和监控中心相关规定履行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报备义务。

    2、符合实际控制关系账户认定标准的客户应当在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后10个交易日内完成实际控制关系账户报备。 

    3、各交易所将对实控关系组客户进行合并持仓管理。 


    二、实际控制关系帐户认定标准


    1、行为人为他人的控股股东,即行为人的出资额占他人资本总额的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他人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 行为人为他人的开户授权人、指定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或者其他形式的委托代理人;

    3、行为人为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或者行为人与他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一致;

    4、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配偶关系;

    5、 行为人与他人之间存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关系,且对他人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6、 行为人通过投资关系、协议、融资安排或者其他安排,对他人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7、行为人对两个或多个他人期货账户的日常交易决策具有决定权或者重大影响;

    8、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实际控制关系报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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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实际控制关系相关规则


    请您详细阅读以下规则:

    1、期货市场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2、大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实际控制关系帐户管理细则

    4、上海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5、郑州商品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管理办法

    6、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实际控制关系帐户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 关于程序化交易风险的提示及报备流程

    尊敬的客户:

    程序化交易是指通过既定程序或特定软件,自动生成或执行交易指令的交易行为。在决定进行程序化交易前,您应充分了解以下事项:

    一、您通过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参与期货或期权交易,应按照交易所的要求,通过期货公司向交易所报备。

    二、您通过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参与期货或期权交易均应属于您独立做出的交易决策,其交易结果由您自行承担。

    三、您自愿使用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进行期货或期权交易,应知晓程序化交易除了具有与其它交易方式共同具有的政策风险、技术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等风险外,还存在(但不限于)以下风险,您将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风险和损失:

    1、具备自动下单功能的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有可能存在下达交易指令错误、获取成交结果失败或您在交易过程中因自身原因进行误操作的风险。

    2、通过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发布的行情及其他信息,有可能出现延迟或错误,从而导致您做出错误判断。

    3、由于停电、网络或通讯出现故障或繁忙、服务器负载过重,或因受到网络黑客、网络病毒的攻击或入侵等原因,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可能会出现故障,您可能不能及时或正常进行程序化交易。

    4、由于交易所交易规则所限,您使用程序化交易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自助或预设触发条件的下单功能所发出的交易委托有可能不成交或只是部分成交。

    5、由于交易所除交易手续费外可能收取申报费等其他费用,您在期货、期权合约上的报单、撤单或询价等交易指令均可能产生费用,交易指令数量越大,费用可能越高。因为程序错误或其他原因导致账户发出大量交易指令,可能产生无法预知的费用,从而对您的账户权益产生影响。6、由于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及交易模型可能存在的缺陷以及其他各种可能的不可预知的原因,您使用程序化交易进行交易的实际结果有可能与您的预先设定不一致。实际成交结果,以交易所结算结果为准。

    四、您须确保不能出现干预、入侵、窃取期货公司技术系统和商业信息的现象,不对期货公司技术系统或其他客户造成影响,否则期货公司有权临时或永久关闭您的程序化交易系统(软件)的接入,由此产生的风险和损失由您承担,由于以上行为给期货公司造成损失的,您须赔偿损失。

    五、本文无法揭示从事程序化交易的所有风险,故您应在对程序化交易充分熟悉和了解,并审慎评估,充分考虑后决定是否适宜参与此类交易。

     

     

    程序化报备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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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期货异常交易行为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下发的《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郑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我公司现特向您揭示期货异常交易行为的风险如下:

    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必须接受交易所监管及期货公司对其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和监控,自觉规范交易行为。当投资者的期货交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异常交易行为:

    (一) 以自己为交易对象,大量或者多次进行自买自卖;

    (二) 委托、授权给同一机构或者同一个人代为从事交易的投资者之间,大量或者多次进行互为对手方交易;

    (三) 大笔申报、连续申报、密集申报或者申报价格明显偏离申报时的最新成交价格,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

    (四) 大量或者多次申报并撤销申报可能影响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误导其他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五) 日内撤单次数过多;

    (六) 日内频繁进行回转交易或者日内开仓交易量较大;

    (七)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涉嫌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交易编码合并持仓超过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

    (八) 大量或者多次进行高买低卖交易;

    (九) 通过计算机程序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影响交易所系统安全或者正常交易秩序;

    (十) 利用对倒、对敲等手段交易,影响交割结算价;

    (十一)  利用盗取他人交易密码进行交易等手段转移资金或扰乱交易管理秩序;

    (十二)  自然人投资者在交割月前一月最后交易日闭市时仍保留该交割月份持仓;

    (十三)  致使交易风险、交割风险或结算风险明显增大;

    (十四)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请您根据交易所上述规定,自觉规范您的期货交易行为,合法合规地参与期货交易。若您的账户出现异常交易行为的情况,按照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我公司可以对您采取提高交易保证金、限制开仓、强行平仓、拒绝委托或者终止经纪关系等措施;交易所可以对您采取电话提醒、要求报告情况、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列入监管关注名单、约见谈话、发布警示函、发布风险提示函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交易所可以根据相关办法和规定采取限期平仓、强行平仓、限制开仓等相应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交易所提请中国证监会进行立案调查。

    以上关于期货异常交易行为的风险,请充分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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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请问,军人开户,持有效身份证,申请开户时统一开户系统身份验证中心无记录。军人无法提供户口本及公安局证明,怎么办? 
    答:客户出具该军人所属部队出具的身份证明,内容涵盖客户姓名、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并加盖证明单位业务章方可办理开户事宜。

    2、请问,如果普通的居民身份证在申请开户时“统一开户系统”身份验证中心无记录而且银行系统也无法介入,怎么办? 
    答:客户可以提供户口本的本人页或者提供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

    3、请问,股指开户流程上说的 ,哪些属于是特殊法人? 
    答:特殊法人包括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客户,以及须经监管机构或者主管机关批准才能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其他法人;一般法人系指特殊法人以外的法人。

    4、请问,开股指帐户时的50万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是帐户的权益资金还是必须是可用资金? 
    答:开股指帐户时规定的50万资金必须是客户的保证金帐户内的---“可用资金”需有50万以上,方可申请开户。

    5、请问,如果企业户需要提交仿真交易经历,是需要以企业名字操作的,还是以涉及到的指令,结算,资金等个人都满足条件为准? 
    答:以企业身份做的仿真交易才符合条件。

    6、请问,如果是公司老客户,他的保证金帐户里的资金大于100万,期货公司给出的结算单,是不是既可以算是投资经历证明,同时又可以算是财务状况证明?不需要开年收入证明了吗? 
    答:是的。金融类资产证明和年收入证明客户可二选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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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个人期货账户信息修改业务办理前,请您查询下方指南,并拨打全国客服热线95162确认您的账户情况是否可通过【期货开户云】APP自助办理,感谢您的配合!

    指南仅供参考,请以软件实际显示为准。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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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个人期货账户交易密码修改,请您通过我司系统留存联系方式拨打全国客服热线95162,经过身份核实后进行修改;如您需进行资金密码修改,请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莅临我司各分支机构现场进行办理。 

    为更好的为您服务,请您在前往分支机构现场前拨打95162或分支机构联系电话进行预约咨询。

    如您还需进行其他信息变更,可查看下方《个人信息修改指南》自助办理,感谢您的配合!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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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开户指南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者适当性制度管理办法》(2019-12-14)第四条-第七条:


    第四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单位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时,单位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二)具有累计不少于 10 个交易日且 20 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 10 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三)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 5 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四)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期货公司会员为个人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时,个人客户应当符合以下标准:(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三)具有累计不少于 10 个交易日且 20 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 10 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四)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 5 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50 万元;(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 具有境内交易场所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其他上市品种交易权限的客户,申请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不对其进行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五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评估;前述品种的资金要求不低于本办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期货公司会员可以不再对其进行资金评估。

    第七条 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期货公司会员为以下客户申请开立交易编码的,可以不适用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至三项、第五条第二项至四项规定:(一)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二)已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再通过其他期货公司会员开立交易所交易编码的客户;(三)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 50 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的客户;(四)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


    如您需要开通股指期货、股指期权(IO\MO)交易权限,我司将对您的基本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相关投资经历、期货期权知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认您是否符合相应开通要求。

    权限开通申请请您联系全国客服热线95162进行账户情况查询及业务预约办理。下图开户指南仅为方便您查看制作,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

    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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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ETF期权开户指南-个人客户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期货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指南》(2020-8-14)中“对投资者准入条件的认定”说明:


    个人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开户时托管在其委托的期权经营机构的证券市值与资金账户可用余额(不含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或证券),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2.指定交易在证券公司6个月以上并具备融资融券业务参与资格或者金融期货交易经历;或者在期货公司开户6个月以上并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经历;3.具备期权基础知识,通过本所认可的相关测试;4.具有本所认可的期权模拟交易经历;5.具有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6.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本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权交易的情形;7.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您需要开通股票ETF期权交易权限,我司将对您的基本情况、风险承受能力、相关投资经历、期货期权知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以确认您是否符合相应开通要求。

    权限开通申请请您联系全国客服热线95162进行账户情况查询及业务预约办理。下图开户指南仅为方便您查看制作信息仅供参考,请以交易所最新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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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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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尊敬的客户:

    适当性评估业务或期货账户激活业务办理前,请您查询下方指南,并拨打全国客服热线95162确认您的账户情况是否可通过【期货开户云】APP自助办理,感谢您的配合!

    指南仅供参考,请以软件实际显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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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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